资金补助最高 11 亿!2026 海绵城市示范申报要点

一、中央财政定额补助标准(2026最新)
1.中央财政对示范城市实行分区域、分等级定额补助,资金分3年拨付,西部2.地区地级城市最高补助11亿元:
3.地级及以上城市
东部:9亿元 / 中部:10亿元 / 西部:11亿元
4.县级市
东部:7亿元 / 中部:8亿元 / 西部:9亿元
二、申报主体与推荐规则
1.每省(自治区、兵团)限推荐1个城市;绩效评价A级省份可增报1个
2.申报主体:地级及以上城市、县级市(含新区、经开区)
3.人口门槛:地级城区人口≥50万;县级市城区人口≥20万
三、硬性申报条件(一票否决项)
1.城市多年平均降雨量不低于400毫米
2.政府债务风险可控,不得新增隐性债务
3.已获海绵城市试点/示范资金支持的城市不得重复申报
4.“十四五”期间发生城建领域重大安全事故的城市禁止申报
四、核心申报必备条件
1.已编制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
2.建立“规划—设计—施工—验收—运维”全流程管控机制
3.具备海绵建设基础,有落地示范项目与工程清单
4.明确运维主体与资金保障,杜绝“重建设、轻管护”
五、申报材料核心清单
1.示范实施方案与项目储备库(含PP模块调蓄、雨水利用等重点工程)
2.专项规划、省级初审意见、财力与债务承诺函
3.已建海绵项目台账、分布图、绩效目标表
4.运维管理制度与资金保障方案
六、评审核心关注点
1.内涝治理成效与雨水资源化利用方案
2.系统化全域推进路径与片区统筹水平
3.资金拼盘合理性(中央+地方+专项债+社会资本)
4.长效运维机制与智慧海绵平台建设
七、资金使用范围
1.专项支持:源头减排设施、雨水调蓄池(PP模块)、管网提标、防洪排涝、水生态修复、智慧管控平台,严禁挤占挪用。
八、核心政策文件(官方原文链接)
1.《关于开展"十四五"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》(财建〔2023〕146号)
发布单位: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水利部
发布时间:2023年4月27日
官方链接:https://m.mof.gov.cn/tzgg/202304/t20230427_3881609.htm
2.《关于开展"十四五"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》(财建〔2022〕156号)
发布单位: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水利部。
发布时间:2022年4月1日
官方链接:https://www.gov.cn/zhengce/zhengceku/2022-04/15/content_5685362.htm
3.财政部经济建设司2025年12月9日发布的《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》(财建〔2025〕496号)确认该资金标准继续执行。

